阳光招生
瑞安市汀田中心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表时间:2022-07-05 分享到: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2223号)《莘塍教育学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瑞莘教202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仁挺

副组长:吴寒媛  李媚媚  陈绍旦

成员: 倪李雅 陈小丽 施世雁 颜芳芳 傅孔琼 黄晓春 张冰倩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二)一年级新生分别凭《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2022年,辖区公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已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

网络报名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手机先安装“浙里办”APP,同时注册账号,已经注册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网络报名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完成信息填报。

方法一: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方法二: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入学掌上通”,登录“入学掌上通”系统界面后点击“入学服务”中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网络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实时查询信息,同时系统将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发送监护人1手机。其中,参加网络报名公办学校的新居民子女,其审核、录取等信息,将于教育学区网站上发布。

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分别参见对应的施教区公办学校、积分新居民子女公办学校。“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或其他媒体上发布。

2.信息查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辖区公办学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查验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学校实行开展逐批次录取。

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学校范围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施教区内第一、二、三批

网络同步报名

(含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

公办小学:7月5日—13日

施教区内第一、二、三批

资格信息查验

公办学校为7月14日—23日。

施教区内第一、二、三批

1.公办学校第一、二、三批录取及超计划数学校超计划学生统筹;

2.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公办学校。

7月24日—8月1日。

施教区内第一、二批

第一、二批补报录取

8月7日

施教区户籍外汀田街道范围内瑞安市内户籍

第四批报名录取

8月11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第一、二、三批招生

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同步报名分批次录取。报名时间:2022年7月5-13日。报名要求: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招生管理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有关资料。.

 

1.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若第一批报名学生数少于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如数录取;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

2.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若第二批报名儿童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儿童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3.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若第三批报名儿童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儿童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4.7月24日学校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2天。

5.学校在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接收由学区统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二)第四批招生。

1.报名时间:2022811

2.第四批根据户籍和房产情况分两轮招生。第一轮报名对象:本校施教区期房业主子女(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和预告登记证);汀田街道、汀田街道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本);本校施教区内事实房产业主子女(需提供近期半年及以上的水电发票,并实地走访考察核实)。第二轮报名对象:瑞安市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学对象所在页),同时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有入学对象名字的那一页)到学校报名。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按照《莘塍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执行。我校施教区为:汀一至汀十村。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2年6月30日前。

(四)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五)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七)政策优待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瑞籍现役军人子女;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其入学根据军政〔2022〕247号、浙政联〔2013〕2号及瑞政办〔2014〕164号文件执行。其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根据学生(家长)意愿,由市教育局在学校招录前予以无障碍优先录取。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2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附件6)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优待对象,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对少数民族适龄儿童适当倾斜,接纳少数民族流动子女就读。

七、招生计划

2022年莘塍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计划执行,我校招收2个班,共8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入学对象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施教区学校和学区审核后报教育局批准,次年到施教区学校就读。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学校咨询电话:0577-58910723

学校监督电话:0577-58910728

市教育局:65890963;

莘塍学区:65181568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三)瑞安市教育系统集约化网站(莘塍教育学区)网址:

http://xcxq.rajyxt.com/

汀田中心小学学校网站:http://ttzxxx.rajyj.com/

(五)瑞安市汀田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rasttzxxx

十一、其他说明

本实施细则与原有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瑞安市汀田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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